不动产权证
咨询人:林伟   IP:118.119.80.*   时间:2020-08-11
请问:是否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需合并为不动产权证?若需合并,请问去哪个主管部门办理合并事宜?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08-19

 

林伟:

   您好!您所反映“是否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若需合并,请问去哪个主管部门办理合并事宜?”的问题收悉,我局于8191120分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对回复表示满意。

目前,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原来由国土、房管等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您可到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819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59671465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