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您好!您所反映“是否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若需合并,请问去哪个主管部门办理合并事宜?”的问题收悉,我局于8月19日11时20分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对回复表示满意。
目前,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原来由国土、房管等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您可到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