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程积蓉现有房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雁城路13号5栋3单元406号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0-39337,土地证号2003-AB5009100号)。程积荣于2017年1月27日死亡。死者父亲程修忠、母亲龚氏均先于其过世。被继承人程积蓉与其配偶胡本蓉共生育程涛、程小洪、程敏3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胡本蓉、程涛、程小洪、程敏4人共同继承。经协商,胡本蓉、程涛、程小洪放弃属于个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时胡本蓉将其拥有的该房屋一半产权赠与程敏。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程敏所有。
根据申请人胡本蓉、程涛、程小洪、程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程敏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雁城路13号5栋3单元406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 7月28日至2017年8月17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7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