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唐安泗现有房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化路35号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4-020106,土地证号2005-BB501942号)。唐安泗于2013年1月5日死亡。死者父亲唐玉庭、母亲唐朱氏、原配妻子鲁素君均先于其过世。被继承人唐安泗与其配偶鲁素君及再婚配偶吴菊芳共育有唐敏、唐利、冯雨3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上述房屋为被继承人唐安泗、吴菊芳的共同财产。经吴菊芳、唐敏、唐利、冯雨协商,吴菊芳、唐敏、冯雨放弃属于个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继承人唐利继承该遗产。
根据申请人吴菊芳、唐敏、唐利、冯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唐利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化路35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 8月1日至2017年8月2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8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