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祚成现有房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铜钟正街住宅一套(产权证号1993-00035号,土地证号1998MABAB04966号)。刘祚成于2013年1月5日死亡。死者父亲刘家常、母亲李正荣均先于其过世。被继承人刘祚成与其配偶何桂英共育有刘斌、刘环忠、刘环平、刘丽、刘翠兰5个子女。刘翠兰也先于被继承人刘祚成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上述房屋为被继承人刘祚成、何桂英的共同财产。经何桂英、刘斌、刘环忠、刘环平、刘丽协商,何桂英、刘斌、刘环平、刘丽放弃属于个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何桂英也将其拥有的该房屋一半产权赠予刘环忠。现该房屋全部产权由继承人刘环忠继承。
根据申请人何桂英、刘斌、刘环忠、刘环平、刘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刘环忠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铜钟正街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 8月7日至2017年8月2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8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