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王万章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西路16号住宅一套。产权证号99-20722号,土地证号2006AB506790号。被继承人王万章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王万章与配偶黄春菊共生育王卫平、王玲、王灿3个子女,现经黄春菊、王卫平、王玲、王灿4人共同协商:王卫平、王玲、王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黄春菊所有。
根据申请人黄春菊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黄春菊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西路16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2月0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