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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7-11-29   来源:信息科  浏览:330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资阳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王春菊坐落于资阳市松涛镇狮子村七社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资阳建村房权-B1007096)已灭失,现拆迁安置到春天半岛四区5(Z)1-1-2,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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