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鲁元辉现有房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后西街住宅一套(房产证号:2005-033493;土地证号:2005-BB507834)。鲁元辉于2017年11月15日死亡,被继承人母亲先于其死亡,父亲鲁心再健在。被继承人鲁元辉与配偶黄聚英共生育鲁刚、鲁立格2个子女。现经黄聚英、鲁心再、鲁立格、鲁刚共同协商,黄聚英、鲁心再、鲁立格放弃该房屋遗产继承权,同时黄聚英将其拥有的该房屋一半产权赠与鲁刚。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鲁刚所有。
根据申请人鲁刚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鲁刚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后西街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 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