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专栏 > 公示公告
公告
2017-12-04   来源:信息科  浏览:336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被继承人鲁锦山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64住宅一套。产权证号1999-22982号,土地证号1991-5959号。被继承人鲁锦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鲁锦山与配偶刘芙珍共生育鲁文秀、鲁绍明2个子女,现经鲁文秀、鲁绍明、刘芙珍共同协商:鲁文秀、刘芙珍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同时刘芙珍将其拥有的一半房屋产权赠与鲁绍明,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鲁绍明所有。
根据申请人鲁绍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鲁绍明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64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1204日至2017122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12 04
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37308379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