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黄学章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城北村十社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7-045115号,土地证号2007-BB501537号。黄学章的父亲先于其死亡,母亲李桂容健在。黄学章与配偶赖永芳共生育黄强1个子女,现经赖永芳、黄强、李桂容共同协商:黄强、李桂容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赖永芳所有。
根据申请人赖永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赖永芳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城北村十社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1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