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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7-12-13   来源:信息科  浏览:360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朱仲富现有房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一区三号楼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2-008899号,土地证号(2003)AB502658号;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一区二号楼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2-008901号,土地证号(2003)AB502561号。朱仲富于2014627日死亡,死者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朱仲富与配偶刘炳菊共生育朱珂瑶1个子女且收养朱艳一个子女。经协商,刘炳菊、朱艳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故,以上两套房屋全部产权归朱珂瑶所有。

根据申请人朱珂瑶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朱珂瑶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一区二号楼、一区三号楼两套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 1213日至201810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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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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