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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7-12-13   来源:信息科  浏览:345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被继承人李家胜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小北街32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0-44181号,土地证号2001-ABBBB02091号。李家胜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家胜与配偶余碧容共生育李银春、李玉兰、余东3个子女,现经余碧容、李银春、李玉兰、余东共同协商:李银春、李玉兰、余东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余碧容所有。

根据申请人余碧容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余碧容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小北街32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1213日至201810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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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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