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李家胜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小北街32号住宅一套,产权证号2000-44181号,土地证号2001-ABBBB02091号。李家胜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家胜与配偶余碧容共生育李银春、李玉兰、余东3个子女,现经余碧容、李银春、李玉兰、余东共同协商:李银春、李玉兰、余东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余碧容所有。
根据申请人余碧容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余碧容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小北街32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0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12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