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易良菊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沱桥路东福小区3区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2009-075029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易良菊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