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大斌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街西路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2000-3498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大斌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