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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8-01-17   来源:信息科  浏览:3390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被继承人邱建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西段34住宅一套。面积95.88m2产权证号2001-000103号,土地证号2011-AABBB01740; 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263营业用房一套,产权证号1999-22206号,土地证号2000-ABBBB03271号。邱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邱建与配偶李桂香共生育邱敏1个子女,现经邱敏、李桂香共同协商:李桂香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且李桂香将其拥有以上房屋一半的所有权赠与邱敏,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邱敏所有。

根据申请人邱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邱敏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西段34号、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263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117日至2018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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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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