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朱素君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一社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A丙0301004)已灭失,现拆迁安置在时代阳光1(Z)2-4-6、3(Z)1-17-1、3(Z)1-17-2、3(Z)1-17-5住宅以及8幢1-14号、8幢1-15号、4幢1-27号、10幢1-9号营业用房,因我机构无法回收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先公告作废。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