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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8-01-17   来源:信息科  浏览:3389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资阳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朱素君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一社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A0301004)已灭失,现拆迁安置在时代阳光1(Z)2-4-63(Z)1-17-13(Z)1-17-23(Z)1-17-5住宅以及81-14号、81-15号、41-27号、101-9号营业用房,因我机构无法回收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先公告作废。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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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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