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陈会智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209号住宅一套。面积94.48m2产权证号2001-44569号,土地证号2001-01260。陈会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陈会智与配偶郑准柏共生育郑俊辉、郑小平、郑亚辉3个子女,现经郑俊辉、郑小平、郑亚辉、郑准柏共同协商:郑俊辉、郑小平、郑亚辉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归郑准柏所有。
根据申请人郑准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郑准柏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209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