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罗子芳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城南西街第二幢第5单元左边住宅一套。面积87.32m2产权证号2005-027452号,土地证号2005-BB501802号; 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住宅一套,面积131.13m2,产权证号2003-017365号,土地证号2003-BB504330号。罗子芳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罗子芳与配偶苏德林共生育苏俊、苏强2个子女,现经苏德林、苏俊、苏强共同协商:苏俊、苏强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苏德林所有。
根据申请人苏德林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苏德林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城南西街第二幢第5单元左边、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