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专栏 > 公示公告
公告
2018-01-26   来源:信息科  浏览:340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被继承人伍建文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39住宅一套。面积98.56m2产权证号2000-44147号,土地证号2008-BB502616。伍建文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伍建文与配偶蓝孟芬共生育伍星1个子女,现经伍星、蓝孟芬共同协商:伍星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蓝孟芬所有。

根据申请人蓝孟芬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蓝孟芬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39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126日至201822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 1 26

1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37302090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