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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被继承人:卓明贤)
2018-01-29   来源:信息科  浏览:350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被继承人卓明贤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外西街12A-C住宅一套。面积140.68m2产权证号1998-12755号,土地证号2000-AABBB01846。卓明贤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卓明贤与配偶魏兴忠共生育卓必东、魏佳均2个子女,现经卓必东、魏佳均、魏兴忠共同协商:卓必东、魏佳均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魏兴忠所有。

根据申请人魏兴忠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魏兴忠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外西街12A-C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129日至201822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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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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