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周绍清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侯家坪糖厂住宅一套。面积60.86m2产权证号1998-12038号,土地证号1998-BABBB05036。周绍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周绍清与配偶汪秀菊共生育周平毅、周红兵2个子女,周绍清与汪秀菊于1981年离异,该房屋为离婚后所得。现经周平毅、周红兵共同协商:周平毅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周红兵所有。
根据申请人周红兵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周红兵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侯家坪糖厂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