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罗德荣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219号住宅一套。面积102.30m2产权证号1998-05933号,土地证号2001-AABBB00050。罗德荣的父母及其配偶均先于其死亡。罗德荣与配偶刘淑芳共生育罗军华1个子女,现仅有罗军华为继承人。故以上房屋全部产权归罗军华所有。
根据申请人罗军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罗军华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219号、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263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