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卓菊容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城街27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0-37474、《国有土地使用证》1999-2218165-14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卓菊容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