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于大洋、魏小燕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121号摩根时代5(Z)3-10-6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证号20170007915、 20170007916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大洋、魏小燕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