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卓绍清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世纪花园住宅一套。面积95.18m2产权证号2007-054466号,土地证号2008-BB500195号。卓绍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卓绍清与配偶李碧群共生育卓俊仙、卓富才、卓菊仙、卓会仙、卓会兰、卓碧仙6个子女;现经李碧群、卓俊仙、卓富才、卓菊仙、卓会仙、卓会兰、卓碧仙共同协商:李碧群、杨春燕、杨移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同时李碧群将其拥有该房屋一半的产权赠与卓菊仙,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卓菊仙所有。
根据申请人卓菊仙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卓菊仙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世纪花园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2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