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资阳天气预报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解读(系列二、三)
2020-07-31   来源:四川测绘局  浏览:10571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解读二:本次《条例》修订的主要亮点是什么?重点解决了什么问题?

  本次《条例》修订明确了适用范围、政府与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的概念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细化了基础测绘、国情监测及应急测绘保障,明确省市两级基础测绘的具体项目及成果更新周期,发挥监测成果作用,将应急测绘纳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强化了安全管理和国家版图意识,建立测绘成果安全保密管理与主管部门的监管制度和检查制度,开展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突出了成果共享、社会化应用服务及产业促进,每年公布省测绘成果目录,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取消测绘航空摄影审批,体现了“放管服”要求,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质量监督检查和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

  本次《条例》修订重点解决了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二是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强化地理信息资源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急救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三是实现与上位法的统一协调,保持《条例》的时效性,对近几年新出现的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相关问题予以规范。


  解读之三: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永久性测量标志作出哪些行为?

  根据用途和使用期限,测量标志可分为永久性测量标志和临时性测量标志。永久性测量标志设有固定标识物,可以长期使用,需要永久保存。本条例所称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各等级的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和卫星定位点和测绘仪器计量检定场的觇标和标石标志,以及用于地形测图、工程测量和形变测量的固定标志和海底大地点设施等。除上述这些以外,还有一些十分重要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如国家基准性的测量标志(国家大地原点、水准原点、重力基准点)。

  为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条例》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条例》第十四条增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仪器计量检定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测绘设施,或者从事危害基础测绘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损毁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人为造成测量标志部分或全部失去效能的违法行为;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或超越职权移动、迁建测量标志,改变测量标志原来的位置或高程的行为。

  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每一个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对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占用土地及地面标志、地下标志占用土地的范围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条所称的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是指: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种、挖沙、取土;在距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放炮、采石;在测量标志120米内架设高压电线;在测量标志的标架上附挂电线或通信线;将测量标志当做观望台、搭帐篷和拴牲畜;在有测量标志的地面上建造建筑物;触动和震动地下测量标志的标石;在两个相邻测量标志之间建造建筑物,使测量标志之间不能通视等。

1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639600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20383636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