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
奖补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
征求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雁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奖补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关于印发资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资府发〔2017〕45号)、《关于切实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政法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的要求,现将该实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公示、公告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1.方案名称:雁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奖补实施方案
2.实施单位: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3.实施范围:纳入项目的拆旧地块(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准)
4.实施时间:预计2021年初。
5.实施方案的内容:
(一)拆除补偿范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方案(下称《实施规划方案》),纳入项目的拆旧地块图斑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应为建设用地。因项目实施需要且农户及房屋所有人自愿拆迁的,应对拆旧地块上的具有合法来源的房屋予以补偿(补助)和奖励。
(二)拆除补偿原则。《实施规划方案》中规划确定的拆旧地块上需拆迁的房屋,区别不同结构,并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房屋结构类型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瓦)或石木(瓦)结构、穿斗结构、土瓦或土草结构(含竹片泥抹灰)、其他类结构。
(三)拆迁房屋补偿合法面积认定原则。拆除房屋合法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为准,且与房屋现状(结构、面积)一致。对于房屋部分倒塌的,按房屋现状情况予以补偿;对超过两层以上的房屋部分不予补偿。
(四)农房拆除补偿标准。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600元/㎡。砖木(瓦)、石木(瓦)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420元/㎡,穿斗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360元/㎡,土瓦(草)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300元/㎡,其他类结构补偿标准为100元/㎡。
(五)货币安置补偿政策。农户自愿承诺永久放弃不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后,购置商品房解决住房的,享受拆除农房的各种补偿、奖励、补助外,购置商品住房居住的分区域补助0.5万元-2万元/户不等的补助。
(六)拆旧农户建房。由项目投资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放线、统一建设”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拆除农房建新,即参建农户直接委托投资建设方承担聚居点房屋修建。项目投资方负责实施聚居点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二通一平”(通电、通路、平整土地)以及小区护坡、挡土墙、管线、绿化、排水排污管网等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实施方案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和意见;
(2)对项目实施可能发生影响的估计与看法;
(3)对项目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等。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单位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林路与黄龙路交叉口北50米
联 系 人:赵毅刚
联系电话:15908318256
邮 箱:406455660@qq.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坤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联系人:王熙
联系电话:17713571751
邮 箱:17861841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