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程真容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西门桥街49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62.54m2,产权证号:1999-32036,土地证正在办理分割。程真容于2016年9月12日去世,其父亲程绍卿,母亲罗安秀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程真容与配偶蒋春香共生育程娟1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上述房屋为程真容与蒋春香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程真容的个人遗产。现经蒋春香、程娟2人共同协商:程娟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蒋春香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蒋春香所有。
根据申请人蒋春香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蒋春香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