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廖刚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市场的住房一套,面积为:56.60m2,产权证号:2000-37688,土地证号:1995-2201165。廖刚于2014年8月16日去世,其父亲廖敦仁先于其死亡,母亲李玉文健在。廖刚与配偶李碧菊共生育廖朝敏、廖鸿烨2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上述房屋为廖刚与李碧菊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廖刚的个人遗产。现经李玉文、李碧菊、廖朝敏、廖鸿烨4人共同协商:李玉文、李碧菊、廖朝敏3人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廖鸿烨继承该遗产。同时,李碧菊将其拥有该房产一半的产权赠予廖鸿烨。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廖鸿烨所有。
根据申请人廖鸿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廖鸿烨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