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林元根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健康路14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65.84m2,产权证号:1999-23303,土地证号:2004-AB501092。林元根于2019年4月10日去世,其父亲林崇贵,母亲周作全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林元根与配偶凌荣锭共生育林燕、林英、林复生3个子女。其中,继承人林复生于2016年5月21日去世,其子女林思妤作为转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上述房屋为林元根与凌荣锭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林元根的个人遗产。现经继承人凌荣锭、林燕、林英、转继承人林思妤4人共同协商:林燕、林英、林思妤3人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凌荣锭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凌荣锭所有。
根据申请人凌荣锭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凌荣锭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