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陈华权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滨河西路二段(晨风佳苑)的住宅一套,面积为:101.02m2,产权证号:2008-059648,土地证号:2008-BB507136。陈华权于2018年5月20日去世,其父亲陈云吉,母亲林小盖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陈华权与配偶余容华共生育陈永辉、陈永亮2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上述房屋为陈华权与余容华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陈华权的个人遗产。现经余容华、陈永辉、陈永亮3人共同协商:陈永辉、陈永亮2人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余容华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余容华所有。
根据申请人余容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余容华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2611155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