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温性文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凤岭路世纪城桂花苑2-3幢2-3(Z)1-21-4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88.56m2,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2586号。温性文于2022年6月25日去世,其父亲温平忠,母亲林桂蓉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温性文与配偶甘平共生育温梦1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温性文与甘平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温性文的个人遗产。现经甘平、温梦2人共同协商:温梦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甘平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甘平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甘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甘平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