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韩义、王红兵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515号帝景名苑二期16(Z)1-4-2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79331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0-BB506657、2010-BB506658(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306050-16-10、2306050-16-11)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义、王红兵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