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申林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槐树西路601号万达御府B1(Z)2-1-2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131.69m2,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0604号。申林于2022年11月16日去世,其父亲申江书,亲生母亲黄吉英,继母王欢健在。被继承人申林生前未婚且无任何形式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申林的个人财产,该个人财产为被继承人申林的个人遗产。现经申江书、黄吉英、王欢3人共同协商:申江书、黄吉英2人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王欢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王欢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王欢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欢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