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2第172号
资阳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2002执恢521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2002执恢521号之一将资阳市先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资阳市雁江区罗家坝小区滨河花园2幢1层18号的营业用房执行裁定给李伟鹏(房屋产权证号:2004-025055;土地证号:2004-BB117312)。根据法律文书,我中心已办理上述产权的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同时对上述证书予以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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