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黄基木现有坐落于资阳市中和镇方碧路256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72.88m2,房屋产权证号:1999-03302,土地证号:2000-GABBB02948。黄基木于2009年8月27日去世,其父亲黄植轩,母亲黄母先于其死亡,配偶禹素华于2022年8月22日去世。禹素华的父亲禹父,母亲禹母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黄基木与配偶禹素华共生育黄长勇、黄长临2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黄基木与禹素华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为被继承人黄基木与禹素华的共同遗产。现经黄长勇、黄长临2人共同协商:黄长临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黄长勇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黄长勇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黄长勇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黄长勇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