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陈祥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芭蕉园2号桥7#楼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4-023506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6-BB502171(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504039-19)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祥梅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