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罗在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北侧平安小区1号楼1(Z)3-7-3号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2010-AB506200(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402082-1-7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在清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