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陈祥贵现有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洛重场镇的营业用房一套,面积为:34m2,房屋产权证号:1993-00020,土地证号:1989-1876;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洛重场镇的住宅一套,面积为:54.6m2,房屋产权证号:1993-00024,土地证号:1992-6115。陈祥贵于2005年2月4日去世,其父亲陈兴顺,母亲马炳德先于其死亡,配偶孙华书于2022年7月26日去世。孙华书的父亲孙绍清,母亲孙张氏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陈祥贵与配偶孙华书共生育陈林华、陈邦华、陈邦清、陈林君、陈玲英、陈琼6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陈祥贵与孙华书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为被继承人陈祥贵与孙华书的共同遗产。现经陈林华、陈邦华、陈邦清、陈林君、陈玲英、陈琼6人共同协商:陈邦华、陈邦清、陈林君、陈玲英、陈琼5人放弃上述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陈林华继承该遗产。故上述两套房屋全部产权归陈林华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陈林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陈林华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