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张铁威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路二段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号楼3(Z)1-4-2的住宅一套,面积为:119.92m2,房屋产权证号:2009-070332,土地证号:2009-BB509069。张铁威于2023年1月8日去世,其父亲张吉勋,母亲李水容健在。被继承人张铁威生前未婚且无任何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张铁威的个人财产,该个人财产为被继承人张铁威的个人遗产。现经张吉勋、李水容2人共同协商:张吉勋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李水容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李水容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李水容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水容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