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汪建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滨河东路三段三贤文化公园弘乐府公园1号6幢6(Z)1-1-2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116.59m2,房屋产权证号:2013061900028,土地证号:2013-BB508921。汪建于2022年9月22日去世,其父亲汪正学,母亲罗时全健在。被继承人汪建与配偶王咏梅共生育汪珂欣1个子女。被继承人汪建与王咏梅于2004年12月30日离婚,上述房屋为汪建离异后购买,故该房屋为汪建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汪建的个人财产,该个人财产为被继承人汪建的个人遗产。现经汪正学、罗时全、汪珂欣3人共同协商:汪正学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汪珂欣、罗时全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汪珂欣50%、罗时全50%按份共有。
根据申请人汪珂欣、罗时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汪珂欣、罗时全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