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王著清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铁一村74栋的住宅一套,面积为:60.13m2,房屋产权证号:2000-37955,土地证正在进行分割。王著清于2022年9月7日去世,其父亲王化龙,母亲罗桂田先于其死亡,配偶聂荣宽于1999年2月26日去世。聂荣宽的父亲聂宏勋,母亲蔡欣平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王著清与配偶聂荣宽共生育聂灿勋、聂勋丽、聂勋都、聂英4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王著清与聂荣宽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为被继承人王著清与聂荣宽的共同遗产。现经聂灿勋、聂勋丽、聂勋都、聂英4人共同协商:聂勋丽、聂勋都、聂英3人放弃该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聂灿勋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聂灿勋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聂灿勋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聂灿勋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