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王兴建现有房屋三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综合市场3-4幢二单元2层3号的住宅一套,面积为:108.13m2,房屋产权证号:2010-080139,土地证号:2016-BB506348;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综合市场3-4幢10号的营业用房一套,面积为:34.48m2,房屋产权证号:2010-080137,土地证号:2016-BB116341;3、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综合市场9幢10号的营业用房一套,面积为:18.40m2,房屋产权证号:2010-080173,土地证号:2016-BB116402。王兴建于2018年5月12日去世,其父亲王大贤,母亲杨秀芳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王兴建与配偶李素碧共生育王长兵、王晓虎、王晓燕3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王兴建与李素碧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王兴建的个人遗产。现经李素碧、王长兵、王晓虎、王晓燕4人共同协商:王长兵、王晓虎、王晓燕3人放弃上述房屋的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李素碧继承该遗产。故上述三套房屋的全部产权归李素碧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李素碧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素碧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