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张焰龙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顺成北路1层的住宅一套,面积为:42.84m2,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8133号。张焰龙的父亲张父、母亲张母先于其死亡。配偶李玉彬于2016年死亡,李玉彬的父亲先于其死亡,母亲胡胜祥健在。被继承人张焰龙与配偶李玉彬共生育张胜1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上述房屋为张焰龙与李玉彬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共同财产为被继承人张焰龙与李玉彬的共同遗产。经过胡胜祥、张胜共同协商,胡胜祥放弃该房屋属于个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张胜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全部产权归张胜单独所有。
根据申请人张胜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张胜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的,向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