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吴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南段2号(博雅花园二期)3(Z)2-2-1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2009-BB505072(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303061-3-49)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凌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