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凌秋云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槐树村八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89.25㎡,房屋所有权证号:1997-01208079,土地证号:1990-040616049。凌秋云于1999年3月16日去世,其配偶刘树根于1978年4月20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凌秋云与刘树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国林、鄢义琼、鄢玉美拥有继承权,现鄢义琼、鄢玉美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国林、鄢义琼、鄢玉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国林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槐树村八社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