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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张光和)
2023-04-11   来源:信息科  浏览:1030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张光和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红岩村十六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215.05㎡土地证号:1991-040616051张光和1999103去世,其配偶王素云1991年5月4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张光和王素云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张新英、张秀兰、张新良拥有继承权,现张新英、张秀兰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张新英、张秀兰、张新良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新良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红岩村十六社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411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55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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