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郑隆生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361#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23.69㎡,房屋所有权证号:2000-36385,土地证号:1998-AABBB03666。郑隆生于2022年11月15日去世,其配偶沈美玲于2023年4月21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郑隆生与沈美玲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郑欣一、郑欣娅拥有继承权,现郑欣一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郑欣一、郑欣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郑欣娅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361#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