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吴传彬有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121号摩根时代6号楼6(Z)1-18-8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5.63㎡,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2447号;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121号摩根时代一期8号楼8(Z)1-18-4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95.96㎡,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031801593,土地证号:2014-BB501906。吴传彬于2017年5月21日去世,其配偶邓启宇于2020年2月23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吴传彬与邓启宇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邓戈、邓江、邓实、邓武、邓怡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邓戈、邓江、邓实、邓武、邓怡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邓戈、邓江、邓实、邓武、邓怡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121号摩根时代6号楼6(Z)1-18-8号、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121号摩根时代一期8号楼8(Z)1-18-4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