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守林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27#的房屋一套,面积为:70.21㎡,房屋所有权证号:2000-39233,土地证号:1998-AABBB04309。刘守林于2013年6月1日去世,其配偶李素清于2024年1月4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刘守林与李素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廷辉、刘慧明、刘亚西、刘利英拥有继承权,现刘廷辉、刘亚西、刘利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廷辉、刘慧明、刘亚西、刘利英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慧明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西路27#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