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鲁力秀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学路2号附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29.77㎡,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32407,土地证号:1990-5594。鲁力秀于2022年8月17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鲁力秀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余昌元、余英、余萍、余刚、余红、余敏、余茂竹、余波、余兰芳拥有继承权,现余昌元、余英、余萍、余红、余敏、余茂竹、余波、余兰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余昌元、余英、余萍、余刚、余红、余敏、余茂竹、余波、余兰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余刚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学路2号附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7日